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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19-03-2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和学院党委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院党〔201519号)文件精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适合大学生就业成才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创办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为重点,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多样化成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军队航空装备修理事业和地方航空产业发展提供创新型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保障

切实提高对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学院的统筹领导作用(机构成立文件见院党〔20151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院学〔201557号文件),集聚创新创业优势教育要素与资源,以创客大讲堂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平台,以创新创业教研室教师和校内外创业导师为牵引,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形成创新创业实验班创新型人才培养合力。

三、主要思路

1、创新创业实验班每年度开办一期,面向全院招生,入选创新创业实验班的基本条件是(符合其中一项均可报名):具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有强烈的自主创业倾向;有较好的创意或创业金点子;有创业项目或创业工作室;有创业实践活动或项目已经注册。

2、凡报名创新创业实验班的学生须填写《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招生报名表》,经创新创业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入学,原则上不超过50个创业团队。

3、对入选创新创业实验班的学生实行双重身份管理,学生同时接受来自于原专业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学生在创新创业实验班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除获得创新创业实验班培训合格证外,还可获得4个学分。

4、学院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在创新创业实验班所修学分可换算为专业公选课或专业基础选修课。

5、学院实施创新创业大学生弹性学制,对于前景较好,市场效益潜力大的项目,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具体实施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试行)》、《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保留学籍的补充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学院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和省级“众创空间”实践平台,聘任校内专业教师和校外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创投专家等共同组建创新创业实验班教师队伍,承担创业实验班学生的能力培养、项目指导等工作。

7、借助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积极引入企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形成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保障机制,对实验班培育成功入驻孵化基地的优质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并提供孵化指导。

四、主要内容

创业实验班以项目培育为导向,注重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和创业实践引导,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实践环节的教学与项目实践。主要培养内容见下表。

 

模块类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数

考核形式

 

考试

考查

 

 

思维训练模块

创新思维训练

8

2

 

 

如何创办企业

16

 

 

互联网+经济

8

 

 

行为实践模块

创业项目策划与路演

32

2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修订专业教学标准,在公共基础模块设置《创业基础》《大学生创新创业概论》课程的基础上,丰富创业实践能力拓展课程,开设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互联网+创业思维、创业项目策划和项目路演等专业拓展课程。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创建“三级”、“三类”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重点支持课程空间教学资源和教师教学空间建设。按照“依次递进”原则,建设公共必修、素质拓展和创新驱动“三级”课程,按照“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创业实践”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要求,将课程分为“课堂教学”、“网络教学”、“竞赛教学”三类。“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具有本校专业特色、立体化网络教学资源群。

(二)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学能力

1.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团队。到2018年年底,完成规模为30名教师团队建设工作。其中3名专职教师,纳入教师系列管理;20名校内专兼职指导教师,专职指导教师纳入实训教师系列管理;聘请7名校外创业典型、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为大学生创业导师团队。到“十三五”末,形成2名校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或创新创业教育领军人才。

2.加强校内教师团队业务能力建设。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专项培训,到2018年年底并全部获得“创新创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其中专职教师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兼职教师至少每3年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专项培训。每年开展至少1次校内专项培训,邀请政府、社会指导机构的领军人物报告、讲座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专职教师到校外创新创业实习基地挂职锻炼,每2年一轮,挂职时间不少于3个月。

3.鼓励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将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纳入学院《表彰奖励管理办法》、《教学工作量制度(2016年修订)》、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等范畴,充分调动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其中参加校外创新创业竞赛按项目制定参赛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奖励标准按学院《表彰奖励管理办法》给予奖励,指导教师奖励比例不低于40%

(三)强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

1.健全校内创新创业实践资源协同融合。实现全院实践教学现场面向创新创业学生开放,提供技术、设备、工艺、材料支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做好基础服务;鼓励教师科研项目吸纳学生参与、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快完善教师科技成果处置和利用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和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2.加快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外产学合作基地平台,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纳入到校企合作范畴,开展前沿科学观摩等活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以校友创办优质企业为重点,到2018年年底建立5个以上校外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为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企业挂职锻炼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资源;到2017年年度全面建成4个专业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站,搭建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综合平台,组建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教师团队;建设完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通过建设发展,全面建设产学合作基地、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工作站和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2017年成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3.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转变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主动作为,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加大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校级创新创业大数据,提供国家及校级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发布创业项目指南等,为识别捕捉创业商机、创新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积极利用校外优质资源做好创业实验班的培训,合作开发创业训练项目,有效降低学生创新创业风险。

4.形成浓厚创新创业文化。鼓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大力培育各类科技创新社团组织和俱乐部,凝聚青年爱好者,发挥其自身活力,打造创新创业品牌社团,在校园中形成广泛参与、自主活动的创新创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创新创业主题活动,举办各级别各类型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为创新创业实践学生提供自我锻炼、价值体现的舞台;挖掘、培养和树立创新创业典型,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利用创客空间文化活动场所、资讯平台、新媒体手段宣传报道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事迹,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体学生树立创新创业意识,形成“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校园创新创业价值文化。

(四)完善创新创业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1.多渠道统筹安排创新创业经费。学院年度预算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100/年,用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校外创新创业竞赛参赛、校外创新创业实习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工作站建设和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建设;优先安排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经费;科研经费、奖励表彰经费将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同纳入安排;加大争取校外经费工作力度,积极引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资金支持,并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建立选修课程学分转换制度,将学生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培训和自主创业等创新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允许跨专业选修专业选修课程并计学分;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取得的成果和成效,可以与毕业设计有机结合;自主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制,保留学籍查询创业,申请休学年限累计为2年;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工作纳入专业学院绩效考核,突出专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主题地位。

3.开展理论研究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开展面向实践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总结归纳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律,注重过程管理,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效果评价方法,建立科学的反馈机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年报制度,以数据统计、经验总结和提炼特色为主。